芙蓉國評論:打造基層治理別樣“楓”景
賈亞舟
新時代“楓橋經驗”堅持以人民為中心,以“一切為了群眾,一切依靠群眾”為根本,尊重主體地位,維護根本利益,故以其獨有的時代價值永葆生機,在實踐中豐富和發展,不斷推動社會治理法治化現代化,是建設人人有責、人人盡責的社會治理共同體、打造基層獨特好“楓”景的重要法寶。
堅持黨建引領,解決“大事小情”。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,堅持大抓基層的鮮明導向,抓黨建促鄉村振興,加強城市社區黨建工作,推進以黨建引領基層治理,持續整頓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,把基層黨組織建設成為有效實現黨的領導的堅強戰斗堡壘。黨的領導,是推進基層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根本途徑,是堅持和發展新時代“楓橋經驗”的根本保證。應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建引領作用,強化政治領導力,全面貫徹落實黨的群眾路線,緊緊依靠群眾,切實解決群眾身邊的大事小情,提升人民群眾的滿意度和幸福感。
運用法治思維,化解矛盾糾紛。服務群眾無小事,一枝一葉總關情。基層法治建設相對落后,群眾法律意識薄弱,群眾矛盾糾紛化解成為了基層治理的一大堵點。新時代“楓橋經驗”,是全國政法綜治戰線的一面旗幟,要努力達到“把問題解決在基層、化解在萌芽狀態”的結果,需要積極整合司法、公安等部門資源,發揮宣傳引導作用,營造“遇事找法、辦事依法”的良好氛圍;通過建設“基層人民調解中心”“法治文化長廊”等基礎設施,配備專職基層法律顧問和人民調解員,懸掛法治宣傳標語、張貼普法海報、開設法律講座等形式提高群眾法律意識,增強基層法治保障。
鼓勵民眾參與,體現“當家作主”。新時代“楓橋經驗”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思想,真正做到治理過程讓群眾參與,治理成果讓群眾共享。各地在推進基層治理中,應充分發動群眾的力量,推行群眾自治、民主決策機制,借助集體智慧,讓大家參與良性互動。在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中,注意讓群眾成為主角,鼓勵村內老黨員、村民代表等充當“知心人”“和事佬”等角色,留意培養“法律明白人”,采用“法、理、情”相結合的方法,調處化解矛盾糾紛,維護基層治安穩定,推動鄉風文明進步。
責編:康玉潔
一審:熊敏
二審:羅曦
三審:朱憲章
來源:華聲在線